我院与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

发布时间:2009-10-12作者:本站编辑来源:本站原创浏览次数:246


2009925我院应用化工系与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举行了东西部合作办学的签约仪式。学院副院长张慧波和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曹玉龙分别代表两所高校在合作办学的协议上签字。

签约仪式上,张慧波副院长代表学院发表了祝愿词并向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介绍了我院的基本情况,他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和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都具有各自不同的办学特色和区位优势,两所院校之间要优势互补,加强合作。作为国家首批建设的示范性职业技术院校,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会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辐射,深化职业教育的交流与合作,为职业教育的纵深发展做出努力。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曹玉龙希望两所院校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东部地区学校就业形势良好和内地学校学生生源丰富的优势,加强“2+1”东西部合作办学。之后,双方代表还就办学模式、定期交流、人才共育等方面进行了磋商和探讨。

东西部合作办学, 是我院在增强服务区域经济能力的基础上,提升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的逐步显现,通过实施合作办学模式,最终为促进西部人才综合素质的提高和为宁波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服务。

                                                                                   (应用化工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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