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院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预征工作布置会议,学院张健副院长在会上部署了学院相关工作计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我院2010年毕业生入伍预征任务。
目前,全院已营造起一种“参军神圣,入伍光荣”的氛围,校园中挂起了醒目的预征入伍宣传标语“积极参加预征报名,让青春在军营闪光”、“ 携笔从戎锤炼男儿本色,建功军营忠诚报效祖国”。院武装部通过校园网、宣传海报以及展板等途径向全院学生发布我院入伍预征工作计划及相关政策文件;各系(分院)主管领导和辅导员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了深入广泛的教育和动员,并耐心地解答同学们提出的各种问题。
据了解,高校毕业生入伍除享受义务兵的各项优待政策外,还可以享受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按照最高6000元/学年的标准获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在同等条件下,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退役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直接入读成人本科;参加普通本科考试,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政策,按30%比例录取;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后在一年内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流程如下:
网上报名→初检初审→确定预征→各地应征→批准入伍→正式入伍
■网上报名阶段:5月~6月,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进行预征网上报名。
■初检初审阶段:6月底前,网报通过的学生参加当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复审应征阶段:10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到生源地县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审批定兵阶段:12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补偿代偿阶段:次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记者团 周琪虹/文 谭启龙/摄
武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