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2作者:来源: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浏览次数:1608

各有关单位、校内各部门:

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宁职院〔2018〕108号),我校将对2018-2019年度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18-2019年度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立项名单参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是否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合同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等。

2.项目是否取得阶段性成果,单位、人员署名以及论文标注是否符合《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宁职院〔2018〕108号)要求。

三、中期检查材料上报办法

1.中期检查材料包括:《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阶段性成果扫描件。上述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nzykyc@163.com,标题注明“开放课题:主持人姓名”

2.截止时间:2020年4月10日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与产学合作处李陆洋,0574-86891983、13567902710

           协同创新中心李爱元,0574-86891947、13484253267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技与产学合作处

 

附件:

附件1:宁职院〔2018〕108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doc

附件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中期检查报告.doc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3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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