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岗位)笔试成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20作者:来源: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浏览次数:10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2926日)规定的程序,2022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等两个岗位笔试考试已于202317日结束,现已进入到资格复审和面试阶段,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

报考序号

报考职位

准考证号

成绩

00131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

23010710101

缺考

00189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

23010710102

缺考

00192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

23010710103

53

00255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

23010710104

45

00273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

23010710105

缺考

00355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

23010710106

缺考

00418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

23010710107

缺考

00459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

23010710108

51

00470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

23010710109

缺考

00477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

23010710110

缺考

00610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

23010710111

52

00612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

23010710112

缺考

00619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

23010710113

46

00669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

23010710114

46

00745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

23010710115

44

00776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

23010710116

49

00800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

23010710117

缺考

00850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

23010710118

60

00868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

23010710119

缺考

00871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

23010710120

缺考

00875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

23010710121

37

00023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

23010710122

61

00083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

23010710123

45

00132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

23010710124

缺考

00156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

23010710125

54

00166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

23010710126

缺考

00209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

23010710127

缺考

00219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

23010710128

缺考

00265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

23010710129

缺考

00279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

23010710130

缺考

00299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

23010710131

缺考

00390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

23010710132

缺考

00417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

23010710133

缺考

00457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

23010710134

缺考

00506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

23010710135

54

00515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

23010710136

64

00545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

23010710137

53

00570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

23010710138

缺考

00667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

23010710139

58.5

00691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

23010710140

52

00802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

23010710141

缺考

00834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

23010710142

63

00835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

23010710143

缺考

00885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

23010710144

缺考


 笔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的原则,本次招考的相关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按姓氏拼音排序)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1人):徐欢欢;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3人):李紫薇、裘张锦、肖轶群。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材料如下,可提前准备。

1、原件:报名表(附件1,有照片,申请人签名请手签)、个人简历;

2、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

 历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的打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成绩单(中、外文两份,中文可自己翻译但需手写签名);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学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课程成绩单(中、外文两份,中文可自己翻译但需手写签名)和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

3、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必须):职称证书、荣誉证书(不超过3张具有代表性的)等相关证件。

 上述要求材料提供不齐全者,认定为资格复审不通过。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考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考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因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出现空出面试入围名额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并参加资格复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3120

 


附件:

 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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