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8作者:来源: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浏览次数:7217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局同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28所之一),2019年入选国家56所高水平高职院校,应用化工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两个专业群是国家高水平专业群(简称国家“双高计划”)。学校入选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连续多年入选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和“教学资源50强”。是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浙江省五所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之一,浙江省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常务副会长和秘书处单位。

学校坚持“教师为本、人才优先”的理念,着力高层次人才引进,推进六大培育工程,以“四有”为标准打造一支具备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高水平双师队伍。国家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教学名师3人,省专业带头人29人,省市人才培养项目43人,国家和省技术能手9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3个,省市协同创新中心和技师工作室11家,获评宁波市服务人才先进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岗位类别

需求人数

岗位职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

专技

1

承担《PLC技术及工程应用》、《智能装备设计与制造综合实训》等核心课程教学,负责阳明学院跨企业实训中心智能制造专业群教学与实训指导,承担企业技术服务工作。工作地点在余姚。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含控制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含电子信息)等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1、具有3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人工智能专业教师

专技

1

承担《Python编程》、《数据库技术及应用》等课程,参与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承担专业核心课程教学、科研和服务工作。工作地点在余姚。

电子科学与技术(含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含控制工程)等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机制专业教师

专技

1

承担《机械创新设计》、《机械CAD/CAE/CAM技术应用》等专业核心课程,参与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承担科研和服务工作。工作地点在余姚。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含控制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1、具有3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

专技

4

能承担《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形势政策》等思政课程教学,承担科研和服务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岗位工作地在余姚。

哲学类、法学类、历史学类、教育学类专业。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

1

注:1、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人工智能专业教师、机制专业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等四个岗位工作地点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阳明学院,地址为:宁波市余姚市开丰路388号。

2、阳明学院教职工可按校内文件规定,另发放异地办学补助,包括异地工作补贴、加值班补贴、远程通勤补贴、过渡房租赁补贴等。

3、学历学位、职称、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入党时间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其中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为1985318日以后出生。属于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报名且须于2021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凭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复审,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参加资格复审且须于202112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3月27日9:00202133116:00;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pt.edu.cn ,在“电子公告栏”点击“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并下载公告中的附件,填完后发送邮件至nbptrsc2@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职称”。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本次招聘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的人员将由学院人事处通知本人(邮件和短信的方式),同时通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含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办法,具体考试办法待资格复审前通过邮箱或学校官网另行通知。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试讲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属于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的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中英文课程成绩单)、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证明等必备的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扫描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有职称证书、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证明的也可提供相应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试讲(含专业技能测试)

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专业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或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试讲(含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试讲(含专业技能测试)后,按考生试讲(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试讲(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为100分。在考生试讲(含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试讲(含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http://www.nbpt.edu.cn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所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nbpt.edu.cn/,“校园公告”);

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webs.nbpt.edu.cn/,“人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纪委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0574-86891931,老师。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老师,姜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891327,86891361。

NZQMS-QR-2027-06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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